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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營運週轉金貸款
以協助企業短期性、臨時性或季節性,非憑實際交易行為申貸之營運週轉需要,而辦理之授信項目,換言之,係提供企業於正常營運週轉期內所需週轉資金之融通方式。
二、中長期週轉資金貸款
以協助企業在其經常性營業活動中,維持商品及勞務之流程運轉所需之週轉資金為目的而辦理之融資。
三、設備資金貸款
以協助企業購置、更新、擴充或改良其營運所需之土地、廠房、機器等設備為目的而辦理之融資。
四、計畫型貸款
以協助企業從事重大之投資開發計畫為目的而辦理之融資,本項貸款僅能用於和計畫有關之用途,如購置計畫所需之機器、設備、技術或僱用計畫所需之專業人員各項支出費用等。
五、聯合貸款
以協助企業有效籌足鉅額資金、減低洽貸時間和費用,不致影響商機及抵押品不用分散處理、並可提高國際知名度,獲得新的借款管道和機會。一般係配合企業中長期策略發展規劃,由數家銀行聯合提供中長期之融資與保證之授信行為。
相關聯結:聯貸業務
六、保證業務
係銀行與企業間之債權約定,於企業不能履行債務時,由銀行代負履行責任之授信業務,亦即銀行接受企業之委任,向其指定第三者出具保證書,或在票據上為保證之記載,擔保委任人(即被保證人)能依約履行責任。
保證業務之種類如下:
- 記帳稅捐之保證
- 承保工程之保證
- 行商業本票保證
- 發行公司債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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