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資產信託(CMBS)
不動產資產信託係由委託人(不動產所有權人)將其不動產信託移轉予受託機構,藉以發行債權性質之受益証券銷售給投資人,並以該信託財產所產生之租金及其他收入扣除相關營運費用及準備金金額後,約定每半年付息一次給投資人,並於約定到期日後一次還本。

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
不動產投資信託係由受託機構向投資大眾募集資金後,將募集得來之資金向發起人(不動產所有權人)購買其特定之商用不動產,並以該不動產為信託財產,將經營該信託財產所產生之租金及其他收入扣除日常之營運費用及準備金金額後,所產生之淨現金流量依一定比例每年分配給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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