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比賽宗旨: |
新落成的台灣工業銀行總行大樓,創新突出的造型,顛覆了銀行的傳統形象,樹立了內湖科技園區的新地標。為提倡影像藝術、獎勵愛好攝影之人士深入發掘台灣工銀總行大樓建築之美,特舉辦「台灣工銀堤頂風華」攝影比賽,並展出得獎作品,與社會大眾分享台灣工銀行總行大樓建築新風貌。 |
| ●主辦單位: |
台灣工業銀行 |
| ●協辦單位: |
中華攝影教育學會、台北攝影學會、台灣攝影學會 |
| ●攝影主題: |
以台灣工銀總行大樓外觀為主題,彰顯建築科技及建築美學,透過創意角度,呈現台灣工銀總行大樓的創新活力與科技人文風華。(總行大樓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99號) |
| ●參賽對象: |
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
| ●拍攝時限: |
公佈之日起至97年1月15日止。 |
| ●夜拍日期: |
預定12/28(五)、12/29(六)、1/4(五)、1/5(六)、1/11(五)、1/12(六)、晚上5-9時,大樓燈光全亮,歡迎參賽者擇期進行夜拍。 |
| ●作品規格: |
一、以相紙沖印或輸出尺寸短邊不限、長邊7吋至12英吋之彩色照片。 |
|
二、數位照片請以有效畫素8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參賽。 |
|
| ●收件日期: |
即日起至97年1月15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
| ●收件地點: |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99號10樓【台灣工業銀行 公共事務部收】 |
| ●評審方式: |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於1月下旬舉行評審會議,依據參賽作品的創意與攝影品質等進行評選,經初審、複審、決審,審定各獎項得獎人。 |
|
二、獎項之評定及頒發由評審團會議決議之,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 |
|
| ●獎項名額: |
特優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乙座。 |
|
金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乙座。 |
|
|
銀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乙座。 |
|
|
銅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乙座。 |
|
|
優選獎20名:獎金新臺幣3仟元、獎狀乙紙。 |
|
|
佳作獎20名:獎金新臺幣1仟元、獎狀乙紙。 |
|
| ●得獎公佈: |
得獎名單預計於97年1月下旬日公佈在台灣工業銀行網站,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 |
| ●頒獎展出: |
預計於97年第一季擇期假台灣工業銀行總行大樓會議廳舉行頒獎典禮,並於台灣工業銀行展出優勝作品。 |
| ●參賽規則: |
一、參賽作品應為符合攝影主題與作品規格之單張作品。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但不收連拍作品。 |
|
二、參賽作品背面應粘貼附件『台灣工銀堤頂風華攝影大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 |
|
|
三、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之創作,非翻拍、轉貼、剽竊、抄襲之作品。違反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座、獎狀及獎金,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
|
|
四、參賽作品涉著作權爭議者,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與主協辦單位無關。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 |
|
|
五、入選者應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繳交參賽作品之原稿底片(若係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稿底片,請勿用翻攝之底片及電子檔)或數位檔,供沖洗放大展覽之用,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
|
|
六、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 |
|
|
七、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台灣工銀堤頂風華攝影比賽』字樣。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
|
八、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
|
|
九、獎金均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依法須扣繳15%所得稅。 |
|
| ●交通說明: |
台灣工銀總行大樓為地上12層、地下4層的圓弧形大樓,位於堤頂大道二段99號,即堤頂大道及瑞光路358巷交叉口,面對基隆河,緊鄰光寶大樓,後方為亞特蘭大健身中心。最接近的公車站為瑞光路台北花市站。最接近的高速公路交流道為堤頂交流道。》》地圖下載 |
| ●洽詢方式: |
請電洽(02)8752-7000分機6700~6702、6706 |
| 》》報名表下載 | |